基隆市稅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1/24
有效期間
114/11/24 ~ 114/12/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臺東縣
條件資格
1、資格條件:(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因應法規,優先進用身心障礙者。 2、薪酬:約僱三等230薪點(月支報酬31,993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財稅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工作項目
1、清理欠稅及財務罰鍰追查清理及報表編製等業務。 2、會同行政執行分署人員執行欠稅及查封拍賣、參與分配事宜。 3、辦理各項滯納案件之移送及稅捐保全有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並於末欄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工作證明(無則免附)等影本,於114年12月2日前掛號郵寄「基隆市安樂路2段162號5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12月2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稅務管理科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11/13 ~ 11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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