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公告日期
114/11/28
有效期間
114/11/28 ~ 114/12/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有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
工作項目
交通維持審查、交通工程改善、道路施工交維查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附應徵資料。 (二)採EM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網下載非編制人員報名表)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交安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逾期或不齊者視同放棄: (一)最高學歷證明。(二)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郵或電話通知電腦測驗及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另擇優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四、洽詢電話:(02)29603456 分機8483 張小姐 五、工作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止(約115年10月底)。 六、待遇:250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34,775元/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A650081、A650083)
114/08/21 ~ 114/08/27
檢視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A650081、A650083)
114/07/22 ~ 114/07/27
檢視
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A650081、A650083)
114/07/08 ~ 1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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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A650070)
114/07/01 ~ 11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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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114/01/07 ~ 1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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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113/12/30 ~ 11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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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職務代理人(交安科)
113/12/04 ~ 1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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