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特種車輛駕駛

公告日期
114/12/02
有效期間
114/12/02 ~ 114/12/08
職務列等
無(待遇36,84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國內小型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 2.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3.須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並能接受日夜班排班要求。 4.具有相關專業證照丙級以上技能檢定合格者為佳(如電匠證照、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電子、電機、通訊、資訊等相關類科丙級以上技術士)。
工作項目
1.工程救險車駕駛。 2.協助本市交通號誌維修及巡察。 3.駕駛工程車,協助本市標誌、標線等維護管理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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