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公告日期
114/12/02
有效期間
114/12/02 ~ 114/12/16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 CAA cat. B1 / B2 / C、EASA cat. B1 / B2、FAA A&P 證照, 或其它本中心品管經理認可之等效證照。 2. 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教師資格類別如下: A. 專業技術教師: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訓練單位職務,或Part-147訓練講師,合計九年(含)以上工作資歷。 B. 系統技術教師: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訓練單位職務,或Part-147訓練講師,合計六年(含)以上工作資歷。 3. 專科(含)以上學歷。 4. 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 姻親。 5.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工作項目
1.擔任本校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相關課程講師。 2.負責訓練中心教學課程與考試之教材與設備維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參閱本校徵才公告:https://www.nfu.edu.tw/zh/approved-news-nfu/approved-news-job/1282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11/11 ~ 1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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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10/20 ~ 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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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09/24 ~ 1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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