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
臺東縣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2/05
有效期間
114/12/05 ~ 114/12/11
職務列等
約僱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軟體操作能力及一般電腦操作技能。
(三)具稅務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辦理稅務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二)投遞履歷時請檢附以下資料:(甄選報名表、切結書、履歷表請連結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s://reurl.cc/bV4bdM)
1.甄選報名表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自行繕打之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A4、直式橫書、含基本資料、簡要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4.甄選簡要自傳1份
5.切結書1份(請本人簽名)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7.年資(經歷)證明
(三)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臺東縣稅務局人事室:
1.收件人:臺東縣稅務局人事室 徐先生 收
2.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29號
3.聯絡電話:089-232530
(四)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稅務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採擇優面試,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審查結果及未獲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6.本項職缺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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