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4/12/08
有效期間
114/12/08 ~ 114/12/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 市民活動中心管理相關勞務採購。 2、 市民活動中心廳舍及設備維護管理(含工程)。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16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且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自傳)。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03)5152525分機170周主任或分機171賴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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