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12/08
有效期間
114/12/08 ~ 114/12/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規劃及執行勞工學苑課程。
2.輔導辦理勞工教育。
3.辦理勞工親子與多元才藝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22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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