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4/12/09
有效期間
114/12/09 ~ 114/12/17
職務列等
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3.中華民國國民,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1.戶政登記業務。 2.櫃檯為民服務相關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採面試:自我介紹及情境問答,評分項目分為態度(包括禮貌、儀態、積極度等)佔30分、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等)佔30分、能力(包括協調性、問題判斷分析等)占30分、戶政及相關工作經驗佔10分,滿分100分。 二、本職缺以約僱4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8,948元),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於114年1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選錄取者,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並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洽詢電話:(02)27233977轉805曾小姐。 五、僱⽤期限:⾃115年1⽉2⽇起⾄115年公務⼈員普通考試錄取⼈員報到前1⽇⽌。(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救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辦事員
114/08/11 ~ 114/08/18
檢視
約僱書記
114/06/16 ~ 114/06/23
檢視
約僱辦事員
114/05/26 ~ 114/06/03
檢視
約僱書記
114/04/28 ~ 114/05/05
檢視
約僱書記
114/04/11 ~ 114/04/18
檢視
約僱課員
114/03/10 ~ 114/03/17
檢視
約僱戶籍員
114/02/03 ~ 114/02/12
檢視
約僱戶籍員
114/01/14 ~ 114/01/21
檢視
約僱戶籍員
113/12/31 ~ 114/01/07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