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技正

公告日期
114/12/11
有效期間
114/12/11 ~ 114/12/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或薦任第8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含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委升薦官等訓練合格)。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三) 具有薦任7職等合格實授2年以上。 (四) 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並檢附證明文件。 (五) 具備水電空調消防機電專長、電機技師證書、消防設備師證書、採購經驗、及具備相當全民英檢初級能力,肯配合業務加班及督導日、夜間施工作業等工作者尤佳。 (六)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特種考試,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機場水電、空調、消防年度資本支出及作業支出計畫採購與履約管理事宜。 (二) 擬定及執行機電等各類設施設備資產緊急應變計畫及作業程序。 (三) 綜整各類資產有關內控、管考等行政業務。 (四) 須配合業務加班及督導日、夜間各類資產維護修繕作業。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方式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應徵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前述資料請於114年11月16日前以線上簡歷及履歷徵才期限截止日登載為憑,未採線上方式應徵者視為審查不合格。 2、 基本資料檔(word檔請傳至[email protected]),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https://www.tsa.gov.tw/tsa/zh/page.aspx?id=1176 (二) 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英語檢定(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 甄選方式:經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員得從缺)。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人:臺北國際航空站人事室 陳小姐,電話02-8770-346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正
114/11/07 ~ 11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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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114/09/10 ~ 1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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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114/06/30 ~ 1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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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114/04/21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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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
114/03/20 ~ 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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