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醫師

公告日期
114/12/12
有效期間
114/12/12 ~ 115/01/02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醫學系(所)畢業,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考試及格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相關專科醫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陞遷之情事以及未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門診醫療、婦幼衛生、疾病防治、預防接種、衛生教育及其他公共衛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現職非為公務人員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院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6)相關訓練課程證書影本(7)醫療機構服務證明影本。請於115年1月2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礁溪鄉衛生所醫師」,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現職為公務人員者,請於115年1月2日前,以線上報名方式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無誤後,再至「應徵職缺」勾選本項職缺,點選確定應徵,及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期限內將上開資料(2)至(7)及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合併上傳為附件,逾期報名不予受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醫師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03)9882908分機12礁溪鄉衛生所羅主任(工作事項疑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4/11/13 ~ 114/11/28
檢視
醫師
114/10/28 ~ 114/11/07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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