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
數位發展部專員
公告日期
114/12/15
有效期間
114/12/15 ~ 114/12/29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
2. 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專案規劃、執行或管理經驗者尤佳。
4.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調任情形;另未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1. 辦理通訊韌性相關計畫之推動及管考事宜。
2. 研擬及推動公眾電信網路韌性強化策略。
3. 協辦數位韌性動員準備計畫涉通訊韌性之規劃及管理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於 114年12月2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 本職缺預計於115年1月下旬出缺。
5. 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人事處承辦人詹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613)。
(2)工作內容:用人單位窗口洪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1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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