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約僱人員(都市修復工程科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2/16
有效期間
114/12/16 ~ 114/12/3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 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 2. 具備電腦軟硬體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能力。 3. 具備汽、機車駕駛證照。 4. 具備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相關科系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月薪:約38,948元(含勞健保)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2.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聯絡方式
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 寄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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