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約僱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4/12/18
有效期間
114/12/18 ~ 114/12/25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3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推動里鄰自治業務、里辦公處業務推行及協調聯繫事項。 二、輿情通報、市容查報工作。 三、鄰里網站(區里事務資料管理子系統)維護管理業務。 四、協助推動市府重要施政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民政課謝先生收」,信封並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里幹事』,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4年12月25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民政課約僱里幹事」,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3名,增列候補3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5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謝先生(02)23511711分機8802 5.核薪方式:280薪點折合薪資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月28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里幹事
114/11/14 ~ 114/11/28
檢視
約僱里幹事
114/10/16 ~ 114/10/23
檢視
約僱里幹事
113/11/20 ~ 113/11/26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