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4/12/19
有效期間
114/12/19 ~ 114/12/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四)需具備電腦(Word、 Excel、Email網路使用)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五)熟悉學校相關系統操作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教務處實研組各項業務(如: 校內外各項語文類學藝競賽相關事宜;各項試務、卷務管理、命題通知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戚小姐,(02)27535968#1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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