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東港地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2/19
有效期間
114/12/19 ~ 114/12/2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地政及法律相關學系者尤佳。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甄選報名表(本所最新消息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5號2樓,(聯絡電話:08-8331400分機2402 李小姐)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必要時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進用期間: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6.薪資待遇:280薪點(折合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萬8,948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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