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3/12/16
有效期間
113/12/16 ~ 113/12/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二、最近3年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
三、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包括兼任或兼辦)工作經驗,兼任(辦)人員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四、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平日及例假日輪流擔任總值日人員。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其他事項:
一、甄試項目:口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
二、本會人事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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