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技士

公告日期
114/12/22
有效期間
114/12/22 ~ 115/01/0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4. 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服務之工作態度,能處理臨時交辦業務。 5. 熟稔行政經驗、具備資通安全相關知識具資通安全管理經驗或採購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資訊系統規劃、發展、維運與管理。 2.辦理採購行政事宜。 3.協助資安工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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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5 個月前

需要輪班嗎? 辦公室風氣好嗎?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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