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約僱助理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4/12/29
有效期間
114/12/29 ~ 115/01/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園藝、景觀或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景觀或園藝工程等規劃設計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轄管區域、設施物之巡檢及相關行政業務。 2.各類工程相關業務。 3.配合颱風暴雨警戒期間排班值勤。 4.各項業務支援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 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 一 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花卉中心內湖分隊潘分隊長,聯絡電話:02-26586601分機202。 6.因應業務需要,須可臨時支援假日加班。 7.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每月。 8.期間預計至115普考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72007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12/02 ~ 114/12/08
檢視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10/28 ~ 114/11/03
檢視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9/25 ~ 1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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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8/26 ~ 1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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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7/29 ~ 1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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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7/01 ~ 1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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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代理人(約僱人員育嬰留停職務代理)
114/06/06 ~ 1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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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代理人(約僱人員育嬰留停職務代理)
114/05/29 ~ 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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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5/27 ~ 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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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代理人(約僱人員育嬰留停職務代理)
114/05/19 ~ 1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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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代理人(約僱人員育嬰留停職務代理)
114/05/02 ~ 1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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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約僱人員(業務類別)
114/04/29 ~ 114/05/0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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