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4/12/30
有效期間
114/12/30 ~ 115/01/12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必要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公共衛生或醫護等相關系所尤佳)。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檢定。 4.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擇優條件: ※具防疫工作經驗者尤佳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統計分析、資訊系統操作管理等尤佳。
工作項目
1.結核病防治相關計畫或政策規劃與執行。 2.結核病相關個案管理業務之規劃與推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1月12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英語能力證明、考試及格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現職或曾任公職者請另檢附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巫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慢性傳染病組師(三)級護理師」,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恕不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月薪新臺幣55,650元起,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歷專長、工作經驗及本署業務需要等,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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