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員

公告日期
114/12/31
有效期間
114/12/31 ~ 115/01/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考或相當⾼考之統計、會計、財稅⾏政或⾦融保險類科及格暨國內外⼤學以上畢業,並具擬任職務任 ⽤資格之現職主計⼈員。 ⼆、非主計職系⼈員尚須符合「⾏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員作業原則」規定: (⼀)具擬任職務任⽤資格並具下列條件之⼀: 1.曾任主計⼈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員)。 2.⼤學以上學校統計、會計學系畢業或經統計、會計類科⾼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學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 ⼩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任職期間,具有3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少三分之⼀考列甲 等。
工作項目
辦理普查、統計抽樣調查及資料處理與分析報告等相關事宜。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eCPA⼈事服務網/「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 (MyData)核對個⼈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語、法語、德 語、⻄語、原住⺠語或客語能⼒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欄位;個⼈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 聯繫服務機關⼈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 明」及步驟提⽰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報名上傳資料: (⼀)「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eBAS/主計⼈員⼈事應⽤系統/主計⼈員訓練管 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訓練查詢/個⼈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 ⻑可採計5年),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 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 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 辦理。 四、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 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能⼒」、「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 修」項⽬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者進⾏⾯試(由⽤⼈單位視需 求決定⾯試⼈數,⾄少為5⼈,但符合資格條件者未達5⼈時,則為全部)進⾏⾯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2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 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聯絡⼈:⼈事處桂⼩姐,電話:02 2380375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4/11/18 ~ 114/12/05
檢視
科員
114/06/26 ~ 114/07/11
檢視
科員
114/05/12 ~ 114/05/29
檢視
科員
114/02/27 ~ 114/03/14
檢視
專員
114/02/05 ~ 114/02/11
檢視
視察
114/01/03 ~ 114/01/10
檢視
專員
113/11/27 ~ 113/12/04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