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行政人員
公告日期
114/12/31
有效期間
114/12/31 ~ 115/01/07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
3.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
4.工作積極、抗壓性高。
5.具身障證明(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6.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行政、統計及庶務性工作、相關文件彙整。
2、協助辦理教育訓練及家庭照顧者活動。
3、長照相關業務諮詢、統計分析、網站維護及管理。
4、辦理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給支付審查及核銷事宜。
5、受理長期照顧服務申訴與陳情等事項。
6、協助推動長照相關計畫及方案。
7、辦理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吳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分機7145。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
(1)身分證(如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權益﹞。
(2)最高學歷證明。
(3)服務經歷證明。【如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一律視同資格不符。】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通知甄試資訊。
3.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15年1月20日下午6時前通知及公告於本局網站徵才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
4.為維護所有應試者權益,凡甄試時間遲到超過10分鐘者.視同放棄面試。
備註:
1.月薪:新臺幣38,948元至50,076元(新進人員需自38,948元起支薪)。
2.甄試方式:面試。
3.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並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至多4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點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依本局專案約用人員工作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停止僱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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