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醫師

公告日期
115/01/01
有效期間
115/01/01 ~ 115/12/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具師(三)級任用條件,並具下列資格: (一)學歷: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醫學系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醫學系畢業。 (二)經歷:曾於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工作者尤佳。 (三)專長(證書):領有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及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消化系內視鏡專科醫師證書。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以及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胃腸肝膽科醫師: (一)醫療工作業務。 (二)醫院交辦事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人員採通訊報名: 1.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前送達(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依序檢附下列文件,於期限內逕寄260宜蘭市新民路152號C棟2樓人事室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人事室汪小姐收,並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列入候選名單: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醫學系學歷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6)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7)消化系內視鏡專科醫師證書 (8)經歷及專長證明文件影本 (9)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填妥後另以電子檔方式(ODT或Word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3-9325192分機73202汪小姐。 (二)現職公務人員線上應徵: 1.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院調閱。 2.將第(一)點第1項之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應徵所報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應自負責任,如獲錄取於報到時,所填國籍、學歷、考試、專業證書、重要經歷、現職官職等級、考績、獎懲、英文能力、工作績效與職務歷練等資料記載不實,應予撤銷,並由本院依規定圈定其他候選人員。 (五)本案正取1名,候補1名;本院得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3個月內,商洽候補人員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醫師
114/01/01 ~ 114/12/31
檢視
醫師
113/08/14 ~ 113/12/3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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