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02
有效期間
115/01/02 ~ 115/01/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0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之情事。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者,能勝任清潔維護工作。 3.可獨立執行外勤清潔工作且可自行往來指定工作地點者,識字及具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者尤佳。 4.無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不得擔任公教人員情事。
工作項目
道路清掃、違規廣告物清除、雜草及髒亂點清除、廚餘場及資源回收分類等暨其他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 甄選日期及地點: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甄選地點為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清潔隊 報名時間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員林市大饒路279巷57號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清潔隊收,資格初審符合需求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時間。(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報名應攜帶證件:請檢具履歷表(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town.chcg.gov.tw/yuanlin/)。 應試應攜帶證件:身分證正本 錄取方式:於本所網站公布正取10名。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方式:本所網站公布並以電話通知 聯絡人及電話:清潔隊魏先生(04)8320014 其他: 1.自機關通知上工日起10個月,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月支報酬基本工資新臺幣2萬9,500元支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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