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技正
公告日期
115/01/02
有效期間
115/01/02 ~ 115/01/05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獸醫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一、襄理所務。
二、公文核稿。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及聯絡電話正確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二、甄審方式:經初審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工作內容詢問及其他疑問請洽03-9602350分機401游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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