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約僱人員(A010020職代)

公告日期
115/01/05
有效期間
115/01/05 ~ 115/01/08
職務列等
約僱人員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 2.具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性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如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者,請併同檢附相關證明影本,影本均請親自簽名,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東榮路29巷1號雲林縣東勢鄉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A010020職務」】。 2、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3、 薪資標準:四等一級25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4,775元。 4、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 聯絡電話:(05)6991528轉42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A010020職代)
114/12/10 ~ 1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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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A600100職代)
114/12/08 ~ 1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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