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1/05
有效期間
115/01/05 ~ 115/01/3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4
候補
14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3.臨床相關業務需於地區或以上層級醫院經驗2年(含)以上。
4.具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2證書(含)以上或專科護理師證書者尤佳。
5.不具外國籍或雙重國籍者。
6.具內外科護理及急重症照護相關訓練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依資格條件由本院分配執行護理臨床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及報名方式:
1.自115年1月5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服務年資證明、護理專業能力進階證書,另有其他證照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3.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外,請另附最近銓審函、最近 派令、最近五年考績影本。
4.以上所有報名資料請備妥一式三份。採線上報名、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並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科師(三)級護理師】、姓名及聯絡電話。
※甄選方式:採擇優面試,面試100分。
※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3.本案由本院人事甄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
4.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5.甄選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6.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
7.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請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8.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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