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科員
公告日期
115/01/06
有效期間
115/01/06 ~ 115/01/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互相調任之同職組各職系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三)富溝通協調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熟悉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之推動、協調事項。(二)觀光遊憩活動規劃、宣傳及執行事項。(三)各項遊憩設施、器材採購之詢價、比價、議價、招標及訂約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1月12日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請務必確認完整履歷資料正確性(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PDF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相關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處得予以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視甄試成績得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三)聯絡人:遊憩科羅科長(電話:03-8875306分機66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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