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駕駛員
公告日期
115/01/07
有效期間
115/01/07 ~ 115/07/11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有意願移撥本所之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應徵駕駛應具職業大客車(以上)駕照。
(五)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薪資28,680~38,110元);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工作項目
公文遞送、公務車輛清潔維護、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應徵者需具備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人員(經機關事先同意移撥者尤佳)。
聯絡方式
總務科孫文政,聯絡電話:049-2241876分機121﹔傳真: 049-224187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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