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約聘少年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1/07
有效期間
115/01/07 ~ 115/01/2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未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第21條第1項及有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學歷資格類別: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3、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偏差少年區域犯罪預防及輔導工作,內容包含個案輔導、社區宣導、志工組訓、少年相關會議及各類活動方案規劃與執行等。
聯絡方式
(一)甄選名額: 1、正取聘用少年輔導員3名,備取6名,惟成績須達70分以上。 2、本案缺額中2名為本府公務預算編制人力;1名為中央「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聘用人力,該名人力當中央不補助經費或經費用罄時,即刻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方式:採親送或掛號郵寄報名(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1、退伍證件影本(男性)、學歷及經歷證明影本、履歷自傳、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2、完成填寫並貼妥身分證影本、照片(背面註明姓名)之報名表。 3、寄件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6號9樓 高雄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四)應考(口試)排序:115年1月28日(星期三)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少年輔導委員會/人事招募專區下載(關鍵字: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公告,有疑問者,請於2月3 日(星 期二)中午12點前來電確認,07-3801484。 (五)考試日期時間:口試訂於115年 2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開始。 (六)考試地點: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6號8樓少年警察隊會議室(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七)成績計算: 1、第一階段:資績評分(書⾯資料審查評分),佔30% 2、第二階段:口試(⼈格特質、生涯規劃、輔導素養與工作經歷等),佔70%。 (八)工作性質與內容: 偏差少年區域犯罪預防及輔導工作,內容包含個案輔導、社區宣導、志工組訓、少年相關會議及各類活動方案規劃與執行等。 (九)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以下同)43,442元起薪;具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45,752元起薪(以上均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額及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 (十)聘用原則: 1、依甄選成績擇優正取聘用少年輔導員3名及6名備取(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分數高者優先選擇員額類別(公務預算或中央補助人力),名單於115年2月25日(星期三)於前揭網站(路徑)公告。 2、於確定人員員額出缺生效後依序通知備取,候用期限自本甄選結果公告日起算1年內有效(預計至116年2月24日止)。 (十一)報考資格不符者,不另退還繳交相關證件。 (十二)聯絡人:07-3801484 林小姐(高雄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約聘督導兼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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