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工友
公告日期
115/01/01
有效期間
115/01/01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3
候補
-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地方及直轄市均非屬之)。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支援一般行政事務、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機關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本職缺依餉級薪點給薪(加班費及其他所得另計)。
聯絡方式
(一)甄選簡章及履歷表格式詳附件。
(二)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於本(115)年6月30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署(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甄選工友字樣」,逾期、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三)聯絡人:總務科黃裕冠,聯絡電話:(049)2242602分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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