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不定期約用人員(大安分局)
公告日期
115/01/09
有效期間
115/01/09 ~ 115/01/12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8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且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者。
(三)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須檢附工作經歷證明),且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者尤佳。
(四) 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或原住民身分者報名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般文書行政工作(如電腦登打,資料整理、裝訂、影印、掃描...等)等非屬機關核心或未涉及公權力之業務。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期間: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12日止,須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不定期契約約用人員」。
(二) 有關報名方式等事項,請下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約用人員公開甄選報名須知」及專用「報名表」詳閱,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
(三) 應徵資料經審查後,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如電話無法聯絡者視為放棄參加本次面試,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公開甄選除公告之錄取名額外,本局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 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日起僱用(以本局通知為準),未能如期報到者,由候補人員遞補。
(六) 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七) 聯絡人:劉俊利先生,連絡電話:(02)23587979分機3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不定期約用人員(營所稅組)
115/01/08 ~ 115/01/14
不定期約用人員(信義分局)
115/01/08 ~ 115/01/12
不定期約用人員(中正分局)
115/01/07 ~ 115/01/13
不定期約用人員(萬華稽徵所)
115/01/07 ~ 115/01/12
不定期約用人員(北投稽徵所)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南港稽徵所)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綜所遺贈稅組)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中北稽徵所)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內湖稽徵所)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文山稽徵所)
115/01/06 ~ 115/01/09
不定期約用人員(綜所遺贈稅組)
114/10/31 ~ 114/11/03
不定期約用人員(營所稅組)
114/06/20 ~ 114/06/23
不定期約用人員(士林稽徵所)
114/06/03 ~ 114/06/06
不定期約用人員(大同稽徵所)
114/05/29 ~ 114/06/02
不定期約用人員(秘書室)
114/01/20 ~ 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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