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聘用住院醫師

公告日期
115/01/01
有效期間
115/01/01 ~ 115/02/28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6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 大學以上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同等學歷畢業。 2、 具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或神經科專科醫師證書或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或放射線科專科醫師證書或眼科專科醫師證書。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胸腔暨重症科或神經科或消化系內科或放射線科或眼科相關醫療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報名資料依公告日止前以電子郵件(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親送或郵寄至本院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至人事行政總處或銓敘部網站下載)  (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另請應徵者下載附件【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資料寄出。 2、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及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聘用醫師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3、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以上資料同意提供本院招募人才彙集處理及使用。未獲通知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4、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5、聯絡人: 02-24292525轉2356方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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