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化區公所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1/15
有效期間
115/01/15 ~ 115/01/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一般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及水保工程業務之擬辦。 2.協助其他課室工程之擬辦。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廖美芳 (06)5771513-11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1/06 ~ 1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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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5/01/01 ~ 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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