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1/16
有效期間
115/01/16 ~ 115/02/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如非現職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工作態度佳及具備團隊合作精神者。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為佳,或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檔案管理、收(發)文、物品管理、門禁管理、文書處理、總務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詳閱附件)
聯絡方式
本處總務科 莊先生 電話:07-8118198分機600 傳真:07-81145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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