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16
有效期間
115/01/16 ~ 115/01/23
職務列等
4等約僱人員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悉電腦 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應具備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且會騎機車。 5、具備汽車駕照及會駕駛汽車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等各項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辦理公共工程之新建、改建、修繕及裝修等工程事項。 3、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辦理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聯絡方式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紙本應徵、線上應徵二擇一即可): 1、紙本應徵:以郵寄(或逕送)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人事室鍾先生收(115年1月23日截止收件,須於115年1月23日17:00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佐-職務代理人』)。 2、線上應徵:於115年1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應備證件: 1.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須親筆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下載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fa9e8e9a4951a136)。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6.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 三、僱用期間自115年2月上旬至117年11月5日育嬰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月薪約為新臺幣34,775元整。 四、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寄送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2樓,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3人事室鍾先生 ,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369廖課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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