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19
有效期間
115/01/19 ~ 115/02/02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具備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 分析、掌握轄內長期照顧人口需求,如當地人口群資料與推估需求人數、鄉鎮市區範圍之需求人口分布。
2. 盤點、統整並連結轄內長期照顧服務資源及服務使用情形(含照顧服務人力)。
3. 受理民眾電話申請、諮詢長期照顧服務相關事項,含接聽1966專線、現場服務窗口(服務台)。
4. 依據地方政府建立之申訴流程與機制,受理長期照顧服務申訴與陳情等事項,保障服務使用者之權益。
5. 監測長照2.0服務涵蓋率、服務連結與輸送發展情形(含長照服務統計分析、滿意度調查、特殊案件追蹤列管)。
6. 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稽核與管理。
7. 辦理長照服務特約單位之給支付審查及核銷事宜。
8. 管理轄內照顧服務輸送體系及各項服務計畫推動進度,並協調均衡轄內長照服務資源發展。
9. 開發、拓展轄內長期照顧新型服務資源,並規劃、建置長期照顧新型服務措施。
10. 充實長照人力、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教育訓練、座談會與焦點團體,建構服務提供單位溝通聯繫平台。
11. 督導、審議、委託或補助轄內服務提供單位、受託單位辦理長照相關計畫業務。
12. 辦理個案評估結果核定文件製發(於實施個案評估時直接提供者除外)。
13. 辦理個案研討、長照服務相關業務聯繫會議及內部人員教育訓練事宜。
14. 辦理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之採購、修繕、財產管理與核銷,及照顧管理計畫之預算編列、計畫執行與成果結報事宜。
15. 辦理長照網頁平台維運管理及照管系統之單位帳號管理與維護。
16. 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使用宣導事項。
17. 配合中央辦理長期照顧相關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管理系統運用事項。
18. 規劃推動長照各類創新服務方案。
19. 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20.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2月2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約用人員(行政人員)」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240陳小姐。
2.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薪酬:月薪38,948元起。
4.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4/11/24 ~ 114/12/08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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