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公告日期
115/01/19
有效期間
115/01/19 ~ 115/01/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具中華民國籍(無雙重國籍) 2. 專科(含)以上畢業。 3. 具護理師專業證照。 4. 面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後方可進用。 5. 本職務係1名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約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16日止,如留職停薪原因提前消失,則職務代理人應自消失之日起終止契約。
工作項目
1.配合醫師共同完成門診病患之診療服務。 2.提供病患健康諮詢服務。 3.診療醫令輸入電腦。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 年薪:約555,685元至593,220元【含月薪/三節/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績效獎金 2. (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績效獎金(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視醫院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表現發給】。 3. 夜班津貼:輪班人員視班別,發給夜班津貼。 員工福利:享有員工旅遊、就醫優待、望年餐會、休假補助費等之福利。
聯絡方式
1. 應徵請使用本院所提供之履歷表,可於本院官網人才招募專區下載使用。 2.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履歷表(請貼照片)、學歷、經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各1份。 3. 請於報名期限前掛號郵寄至「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4.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備取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5.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6. 聯絡人:莊小姐,聯絡電話:(02)02-23717101分機215047。 7. 本院為無菸及檳榔醫院,應遵守各項無菸及檳榔環境與文化之政策及管理,禁止在院區吸菸及嚼食檳榔。 8. 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115/01/06 ~ 115/01/15
檢視
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114/12/26 ~ 115/01/04
檢視
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114/12/15 ~ 114/12/24
檢視
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114/12/01 ~ 1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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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聘門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門診)
114/11/18 ~ 114/11/27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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