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20
有效期間
115/01/20 ~ 115/01/29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熱忱、學習力強,能獨立作業,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辦調解行政作業、製作調解筆錄及調解書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為落實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本職缺採【電子郵件收件】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檢附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格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請註明【應徵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民政課(調解會)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訊息下載最新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以電腦繕打(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背面請務必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以上檢附資料需清晰可辨,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報名期限至徵才迄日止,以電子郵件收件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550(民政課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7. 本職務為預估缺,預計115年3月1日出缺。 8. 本職務薪資待遇為新臺幣32,450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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