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技工

公告日期
115/01/21
有效期間
115/01/21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現任職於中央機關學校服務」之技工友。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且能配合勤務加班及其他交辦事項者。 3.具有熱心服務精神,身體健康,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公文遞送。 2.辦公區域環境清潔。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後勤科秘書股 陳小姐 03-3982890分機6195 115年4月1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件寄至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7號 後勤科秘書股(地址下方註明:應徵技工),逾期不予受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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