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1/22
有效期間
115/01/22 ~ 115/02/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通訊傳播基礎環境業務事項。 二、辦理計畫管理、考核評估行政事項。 三、辦理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與應用場域之規劃、輔導與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資訊處理職系技士職缺(A610150)請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如有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一)報名事宜:徐小姐(聯絡電話:02-2380-8272)。 (二)工作內容:林先生(聯絡電話:02-2380-82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4/11/14 ~ 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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