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區公所
高雄市岡山區公所技士
公告日期
115/01/23
有效期間
115/01/23 ~ 115/02/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林漁牧、農地管理及農情調查等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凌小姐,電話:07-621-4193#16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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