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26
有效期間
115/01/26 ~ 115/01/3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戶政工作經驗尤佳。 (三)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 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 1 月30日(星期五)17:00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 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 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 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 2. 曾任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 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 意E-mail 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 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 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約僱期間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七)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內有效。 (八)蔡小姐(04)23393497分機21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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