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1/28
有效期間
115/01/28 ~ 115/02/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都市計畫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一)依據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經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富溝通協調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 (五)熟悉Excel、Word、Power Point、Outlook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操作能力。 (六)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風景區經營管理與安全維護。 (二)緊急應變、旅遊安全等計畫研擬與執行。 (三)環境美化及觀光資源維護計畫研擬與執行。 (四)採購及觀光資源相關業務管理。 (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機關開具之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人事室 黃小姐 (0836)25631轉50,業務方面問題請洽-管理科科長(0836)-25631轉30。 (四)本機關屬離島地區,支領第三級離島加給(基本數額9,790元,每服務滿1年按俸額加 2%計給年資加成,最高以30%為限),並備有員工備勤室,提供遠道者住宿服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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