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技術員
公告日期
115/01/28
有效期間
115/01/28 ~ 115/02/0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相關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相關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7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捷運各線機電系統電聯車、號誌、供電、通訊、自動收費、電梯、電扶梯、機廠設備等工程監造,及工務推展執行、協調、檢驗及資訊處理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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