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1/29
有效期間
115/01/29 ~ 115/02/05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交通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或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具交通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月票櫃檯組及申訴組業務。 (二)督導權責內相關公文。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投遞履歷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2.現職派令。 3.最高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證書。 5.其他佐證資料(無則免復)。 (二)其他: 1.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符合資格條件人員,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或以書面審查方式評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個別通知(個人資料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期間:115年01月29日至115年02月05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387人事室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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