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1/29
有效期間
115/01/29 ~ 115/02/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桃園市
地址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並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聯絡方式
一、本次甄選下列衛生行政職系職務代理人:
(一)疾病管制科衛生稽查員列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
(二)長期照護科衛生稽查員列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
(上述職缺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約僱人員5等1級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三、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
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
3.畢業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衛生行政職系衛生稽查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請於報名截止日115年2月5日(星期四)17時前寄(送)達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5年2月9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備註:
(一) 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 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八、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 電話:(03)3340935轉281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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