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期
115/01/30
有效期間
115/01/30 ~ 115/02/25
職務列等
8等至8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食品科學、化學、生物學、公共衛生等相關領域系所畢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得有碩士學位,並具食品檢驗或其他相關檢驗等工作經驗2年以上。 2.得有學士學位,並具食品檢驗或其他相關檢驗等工作經驗4年以上。
工作項目
1.負責監督、指導檢驗業務之執行,並協助解決問題。 2.檢測方法之制訂與審查、儀器設備的校正與維護、安排人員訓練計畫與能力評估。 3.執行例行性檢驗並確保檢驗結果之準確性。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月支報酬52,301元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2577155分機295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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