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藥師

公告日期
115/02/01
有效期間
115/02/01 ~ 115/04/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院校(含)以上藥學系畢業。 2.經歷:具藥局運作及覆核醫師的處方、熟悉長照領域實務尤佳。 3.專業證照:具藥師證書、另具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及會電腦操作尤佳。 4.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團隊合作服務之理念。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 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門診處方調配、諮詢。 2.每月藥品(含管制藥品)盤存清點。 3.門診室藥品之補充、管制藥品及每月盤點結報等業務。 4.藥品、衛材(含救護車裝備)申撥驗收、報廢等庫儲管理。 5.住民藥品安全管理及藥事服務情形。 6.本組設備、儀器維護及辦理儀器操作教育訓練;衛、耗材、消耗品採購、申請、報修及財產管理。 7.門診留觀室個案緊急處置、救護車氧氣筒填充及管理。 8.配合本家保健組夜間、假日輪值。 9.配合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藥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藥師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藥師
114/08/01 ~ 1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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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114/05/16 ~ 1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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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114/04/16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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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113/12/16 ~ 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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