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02
有效期間
115/02/02 ~ 115/02/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稔公文撰寫或電腦文書處理。 3.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曾任職公務機關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中小企業淨零轉型相關委辦計畫執行管理。 2.辦理永續發展輔導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1000字左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 2. 請填妥附件「聘僱人員職缺甄選人員基本資料表」或至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頁(http://www.sme.gov.tw下載專區/其他)下載,並於公告截止日前將資料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經營輔導組約僱人員(職代)」。 3.傳送之履歷相關資料恕不退還,並擇適合者通知面試。 4.僱用期間:自核定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實際日期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間如經本署認為不適任者,不予僱用。 5.月支報酬: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38,948元。。 6.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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