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校安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03
有效期間
115/02/03 ~ 115/02/13
職務列等
4等1階250薪點(34,775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畢業,具備教育部學務創新(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2、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3、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4、無財務操守不良或未曾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規定者。
5、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第2項及第6項「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5條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項規定情事者。 (備註:具不得進用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應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6、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配合學校作息執行校園安全人員值勤,於上班時間及下班後居住所處,待命值勤電話轉接。
2、學生上、放學導護工作及駐站輔導。
3、配合警方實施春風專案及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4、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工作。
5、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理。
6、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
7、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8、春暉專案。
9、協助學生生活輔導與照顧事項。
10、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必備資料:1、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請至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網頁下載https://www.nnjh.tn.edu.tw/
請檢具下列資料:
(1)報名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學生輔導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
(2)切結書。
(3)與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4)最近三個月內,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至警察局外事科申辦,申請所需時間約7個工作日;報名時未及時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同意先繳交前開證明申請規費收據影本,並於通知面試前檢附正本,未檢附視同應試資格不符。
2、報名採紙本親送、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學校地址-人事室;聯絡電話(06)2622458#14。收件截止日為115年2月13日:親送地址: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人事室 (臺南市南區省躬里13鄰萬年路167號)。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3、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書面審查合格名單預計115年2月26日17時前公告登載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閱,合格者方能參加115年3月6日甄選面試。甄選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錄取人員公告於本府人事處及本校網站,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5、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6、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繳交體格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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